广东省民政厅召开推动“红色村”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调研座谈会

2019-07-23 09:48   广东省民政厅


7月17日,省民政厅召开推动“红色村”建设及城乡社区治理调研座谈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启蒙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7月17日,省民政厅召开推动“红色村”建设及城乡社区治理调研座谈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启蒙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启蒙强调,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红色村”建设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注重抓实效、抓进度、抓安全、抓协调。抓实效,就是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红色村”示范创建的责任感,突出民政特色,把“红色村”建设列入当前主题教育的一项整改措施抓好抓实,以“专、精、细、实”工作作风推动“红色村”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抓进度,就是要明确任务,切实加快推进“红色村”示范创建的进程,及时出台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时限要求,及时下拨并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做好建设规划。抓安全,就是要建立健全“红色村”示范创建的工作机制,建立并落实好定期督办机制和资金管理制度,牢固树立管资金分配要管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的意识,克服资金管理“重分配,轻监管,重使用,轻绩效”的问题。抓协调,就是要加强指导,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协调机制。各地市要会同县(市、区)、乡镇具体指导“红色村”建设,直接参与指导、规划、建设和督导。

会上,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周惠明、副处长刘志才、计划财务处处长钟文菲、社会工作处副处长谢军对“红色村”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汕尾市民政局介绍了“红色村”建设先进工作做法。参会人员共同围绕将“红色村”建设成为农村社区治理示范村,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和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村民小组建设工作等主题展开深入交流。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个地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政权科科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全体同志参加座谈。(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来源社工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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