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再认识

罗 艳 2019-06-24 09:27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的分类开始朝着多样性发展,归纳而言分为听力残疾、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乃至多种残疾, 并且在这些分类下进行了更为具体和细化的等级标准划分。例如在视力残疾上,分为盲和低视力两种类别,这两种类别下还有更为细化的级别分类。这种细分是国家、社会、家庭等主体在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性的福利保障、康复医疗、服务措施时的重要依据和指导。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概念和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的分类开始朝着多样性发展,归纳而言分为听力残疾、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乃至多种残疾, 并且在这些分类下进行了更为具体和细化的等级标准划分。例如在视力残疾上,分为盲和低视力两种类别,这两种类别下还有更为细化的级别分类。这种细分是国家、社会、家庭等主体在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性的福利保障、康复医疗、服务措施时的重要依据和指导。

在服务于残疾人群体的方式中, 有一种方式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即残疾人社会工作。它泛指对残疾人所做的社会工作服务, 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服务,而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 克服环境障碍, 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专业活动。残疾人的特殊性使残疾人社会工作也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工作,因为残疾人不同于老人、儿童、贫困者等群体,其所陷入的社会生活困境往往受到社会或者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当残疾人陷入痛苦或者不幸时,往往面临双重的痛苦和不幸。因此,残疾人社会工作作为针对残疾人的一种专业的支持行动, 服务于这个特殊群体既具有重要性,面对其特殊性又具有艰巨性。

我国从宋代开始残疾人已经得到国家的关注和救助,例如官府设置“福田院”“漏泽园”等, 对少量“幼老废疾者”实行院舍式收养和提供安葬。建国后,政府对于残疾人的关注越来越多, 1953 年中国盲人福利会成立, 1960 年中国盲聋哑协会成立,并且许多省市建立了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地方协会和基层组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残疾人事业得到了更进一步发展,不仅关注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利,而且赋予了残疾人更多的政治权利。例如,1988 年,我国成立第一个全国性的残疾人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90 年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成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同时,2000 年,我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出台,又使我国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赞扬,使我国荣获联合国“和平使者奖”和“联合国残疾人十年特别奖”。《2017 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854.7 万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已建成残疾人康复机构8334 个,全国省市县乡(除兵团、垦区外)共成立残联4.3 万个。

总体而言,残疾人工作已经受到全社会各方面的关注,针对这个特殊群体的社会工作不仅推动残疾人工作的发展,而且也为残疾人社会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实施环境和更多可利用的资源,但同时也要看到,残疾人社会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例如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对残疾人的标签化, 包括有些社会工作者也将残疾人视为“有缺陷的人”,将残疾人的问题归因于“残疾”,强化了残疾人的挫败感,并且部分社会工作者缺乏“同理心”,将专业姿态恶化为对残疾人的审视态度,使残疾人产生抗拒。另外,社会对残疾人平等的公民权的漠视常常使残疾人处于不利的地位,教育资源、就业选择、医疗康复服务的权利和资源缺乏,常常导致残疾人发展权利、自我实现需求、参与社会需求等难以满足, 残疾所伴生的问题严重限制了残疾人“走出去”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这些问题是残疾人社会工作需要完善的议题, 同时也正是我们需要对残疾人社会工作再认识的原因。

残疾人社会工作理论的再认识

笔者梳理归纳指导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理论,主要有如下几个:

一是供养理论

在过去,社会上对于残疾人,特别是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最初的、被认为是最好的办法是把他们养起来。他们的家人或社会通过对残疾人经济上的供养表示对残疾人的责任和爱。在过去,这种供养几乎只限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但随着时代进步, 对残疾人供养的范围在扩大。尽管不同社会对残疾人供养的内容和水平有不同, 但是一般说来, 这种供养大多限于物质方面,对他们的精神需求、对他们的能力关注不够。尽管对于残疾人,特别是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说,经济上的供养是十分必要的,但这并不是对残疾人照顾的全部。

二是回归社会理论

它是针对供养理论的弊病提出来的。各种社会福利机构对残疾人进行供养照顾,机构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消极漠视态度、严格的管制以及残疾人之间刺激性的互动不但不利于残疾人的康复,反而会使残疾人处于消极的社会关系之中。使残疾人( 精神病患者) 处于积极的社会关系之中是必要的, 其基本方法就是走出封闭。因此,改变院舍照顾这种既昂贵、效果又欠佳的照顾模式的呼声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让残疾人回到他们熟悉的社区中去接受照顾, 在一般的社会中过正常的生活成为残疾人照顾模式的普遍选择。社区照顾模式就是近些年流行的一种典型模式和比较好的选择。

三是增能理论,亦称优势视角

它克服了把残疾人看做是“有问题的人”的问题视角。许多关于残疾人、老人的供养及照顾理论,把服务对象看做是脆弱人群的同时,忽视了人是有潜能的、是可以改变的这一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念。增能理论则站在人的发展的立场上,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残疾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他失去的机体的、社会的功能,并有助于他们进入一般的、正常的社会生活。增能不但在于增强其原本丧失的机体的功能, 而且可以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 甚至可以减轻他们内心认为自己对社会造成“拖累”的不良感受。增能理论是以人的发展理论为基础的,它关注人的基本价值的实现。按照增能理论的理解, 增能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康复可以使残疾人已丧失的功能得以恢复, 教育和培训可以发掘他们的潜能,外界生活、活动条件的改善可以减少他们表现自己能力的障碍等。

纵观上述三个主要的理论依据,不仅基于残疾人需求的变化, 而且源于社会对残疾人需求的认知,呈现了一种从将残疾人置于院舍照料到回到社会的变化过程, 以及残疾人服务主体从国家、家庭到社会多元主体不断增加的过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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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能够协助残疾人适应所在社会环境、融入各类服务方式和服务主体中,已成为各类服务主体的专业性主体代表,基于残疾人需求又是残疾人需求的满足者。可以说,残疾人社会工作在满足残疾人需求的过程中既将理论作为实践指导,又通过实践调适和形塑理论。残疾人社会工作理论依据的演变基于实践中的残疾人需求的变化,其演变的过程呈现了包括服务方式和服务主体等实践方式的变化,并且作用于实践。

残疾人社会工作方法以及策略的再认识

面对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 在理论的指导下,残疾人社会工作在付诸实践过程中不仅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而且要考量残疾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这个实践过程就是社会工作“走进去”、残疾人“走出来”的过程。

(一)社会工作“走进去”—— 个案工作

在理论层面上,残疾人社会工作经历了由供养理论向回归社会理论的转变,从问题视角或者缺陷理论到增能理论和优势视角的转变。这一点指导社会工作在实务介入层面上,表现为从单一的个案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的转变。因为残疾人面临的问题以及需求已经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需要动用政治、社会、家庭等资源协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但是残疾人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产生的异于他人的需求常常是异质化的, 这要求社会工作在输送具体资源的行动中必须精准化。例如,当残疾人面临就业困境产生就业需求时,社会工作必须要把握这种需求,提供就业指导或者依据残疾人个体特征为残疾人寻找就业机会。而这种精准化行动就是社会工作“走进去”,了解和把握个体残疾人需求的综合个案服务模式,也是社会工作实务通常采取的个案社会工作。这种社会工作方式是针对残疾人特殊情况和需求,了解和掌握残疾人的心理特征和问题,协助和调整残疾人与外在环境的社会关系,并运用社会资源改善和支持残疾人实现社会生活功能,从而满足残疾人需求。这种工作方式需要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首先“走进去”, 定位残疾人问题与需求,通过协调、链接和整合有效的资源为具有多重困境的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现资源与需求的匹配。例如有学者在残疾人社会工作中引入个案工作方法,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服务于残疾人的社会工作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个案建档、分级对个案进行跟进(分为活跃个案、普通个案和非活跃个案)以及采用调级制度。

(二)残疾人“走出来”—— 小组工作

残疾人因为存在与“健全人” 不同的特征,不仅社会对其有异样的眼光,而且往往其自我认知也比较消极,将自己隔离在社会生活之外。当社会工作者“走进去”时, 残疾人通常作为一种被动接受者, 难以实现残疾人回归社会的最终目标。因此,对于残疾人社会工作来说,采取有效的方式让残疾人“走出来”,才能从本质上促进残疾人自身主动融入社会生活中。这种促进残疾人“走出来”的方式就是小组工作。小组工作是指以团体或小组为对象,以促进团体或小组成员的发展为目标,为残疾人提供团体活动或经验,希望借助团体生活加快残疾人自身的社会化。小组工作主要有三种模式,分别为社会目标模式、互惠模式和治疗模式。社会目标模式强调参与、赋权,民主参与,以小组工作推动社区发展;互惠模式强调个人的发展与小组给个人带来的归属感是密不可分的,能够鼓励残疾人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的能力;治疗模式侧重于残疾人的心理治疗,意在解决其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心理、社会、文化方面遇到的适应不良问题,提升其适应社会的能力。把遭遇同样困境的残疾人及其家人组成一个具有具体目标的小组,通过小组组员之间的互动以及互相表达支持,增加自我效能感,增强社区和社会融入。

残疾人“走出来”的小组工作方式,可以满足残疾人的归属感需求,通过团体活动得到互助合作的资源,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残疾人来说还具有心理治疗的功能。残疾人“走出来”的小组工作过程意味着协助这个特殊群体发挥主体性作用完成个体社会化。有学者利用小组工作方法,在残疾人社区融入问题上,从最开始的需求调研到组建活动发现目标领袖,并成立残疾人社团,引导他们走向公益,激励残疾人群体发挥团体性作用实现资源链接,不仅使社团可持续发展,而且有效地实现了残疾人的社会化。

(三)“走进去”“走出来”的推进策略

如何让社会工作“走进去”以及让残疾人“走出来”,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推进:

一是在社会工作理念上,坚持优势视角。优势视角既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尊重,又有助于拉近社会工作者和残疾人的距离,同时也符合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价值主张。这一理念的贯穿和实践,需要依托对残疾人的赋能和增权。社会工作者应以动态、生产的视角来看待残疾人的“优势”, 可以通过能力培训、资源链接等手段来挖掘和培养残疾人的各项能力。这种理念能够使作为行动者的社会工作者获得残疾人的认同与信任,首先可以走进残疾人生产和生活场域,同时通过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资源的提供,完成“走进去”的目标。

二是在社会工作内容上,将预防和康复相结合。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明确指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 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残疾人社会工作者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要搞好残疾预防工作,杜绝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新残疾。在具体路径上,要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动态监测,把各种致残因素减到最低。在预防的基础上,要重视康复工作,康复既体现在各种生理能力的培养,又体现在心理能力的建设。在具体内容形式上,应着力于康复场所、康复医生、服务内容等的系统化和一体化。在康复工作开展过程中,通过开展残疾人康复指导、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辅助器具配置、信息咨询、知识普及和转介等社区康复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中,应做到“精准康复”,即对残疾人的健康、日常活动、社会参与等需求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康复方案。

三是在社会工作手段上,关注残疾人所处的社会情境。通常来说,单纯的生理缺陷和残疾并不必然构成残疾人参与经济与社会活动的障碍,障碍的程度是由残疾人与其所处的社会情境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因此需要将残疾人所处的社会情境进行优化。首先,在家庭层面,增强对残疾人家庭的社会支持,国家政策目前对于残疾人家庭及家庭的保障性支持是比较少的。家属作为照料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最有力的支持者,他们不仅承担了经济压力,还承受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因此需要对他们进行关注和赋权,给予相应的支持,强化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其次,在社交网络层面,帮助残疾人营造良性、互相扶持的社会关系网络,提高残疾人的社会支持体系。例如在社会工作的具体开展过程中,可依托“以残助残”的模式,将具有一定能力和优势的残疾人群体纳入社会工作队伍,发挥其带头和示范作用,形成残疾人互帮互助的小组或者团体。最后,在政府层面,应着力推进在各医学院校、民政院校、高校社会工作系(专业)普遍开设一些康复社会工作、康复医学、康复心理学等课程,重视培养康复教学、科研人才和实际工作者。同时,要有计划地对现有康复工作干部、康复医务人员进行康复业务培训,使他们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情境,这成为残疾人“走出来”的重要保障。 来源社工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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